黄润玉
[明]明代黄润玉简介
黄润玉,字孟清,号南山,生于1389年(一说1391年),卒于1477年(一说1479年),浙江鄞县(今宁波市)人。他是明朝初年的一位杰出学者和官员,以其高尚的品德、卓越的政绩和深厚的学识而著称。
黄润玉自幼便展现出非凡的品质。五岁时,母亲生病,他侍奉在旁,夜不能寐,尽心尽力地照顾母亲。十岁时,在路上看见遗落的金子,他并未动心,选择不予拾取,表现出高尚的品德。永乐初年,由于北京人口相比南方较少,明成祖朱棣下令迁徙江南富户前往北京。当时年仅十三岁的黄润玉,主动请求代替父亲迁居,尽管官吏起初嫌弃他年幼无知,但最终还是被他的孝心所感动,批准了他的请求。到达北京后,黄润玉在京师北门外的荒野中盖屋种地,自给自足,同时勤奋刻苦地学习。
永乐十八年,黄润玉在北京乡试中夺魁中举,并被授予建昌府学训导的职务。后来,他调任南昌府儒学训导。宣德年间,他出任交趾道(今越南)监察御史,出按湖广时,罢免了两司以下不称职的一百二十人。正统初年,他得到杨士奇的推荐,擢升为广西按察佥事,提督学政。在广西任上,他处理了多起冤案,为百姓伸张正义。当时,寇起军兴,有都指挥妄掠子女万余口,黄润玉弹劾他并归还被掠子女。按察副使李立将数百人判入死罪,黄润玉为他们辨释。南丹卫地处万山之中,戍卒冒瘴多死,黄润玉上奏迁徙之夷旷之地。
后来,黄润玉改任湖广按察佥事,上奏罢免了巡抚李实的亲故二人。然而,这一举动却触怒了李实,李实上奏黄润玉不谙刑律,导致黄润玉被贬为安徽和州含山知县。在含山知县任上,黄润玉大力兴修水利,造福于民。因年迈体衰,他辞官还乡,回到故乡后筑南山书院讲学,以程朱理学为宗。
黄润玉的学识渊博,著作丰富。他著有《四明文献》、《含山县图志》、《海涵万象录》、《经书补注》、《考定深衣古制》、《南山稿》等。天顺初年,他还主纂了《宁波府简要志》,为现存明代宁波三部府志之一,后人称此书厚不盈寸而体例简洁。此外,他还创作了宁波《先贤赞》等作品。
黄润玉的一生,是追求学问、追求真理的一生。他以高尚的品德、卓越的政绩和深厚的学识,赢得了后人的敬仰和赞誉。他的事迹和精神,将永远激励着后人不断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