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鹤仙,字御行、友松,号炼庵,晋江东石镇人,明朝崇祯年间重要官员和文学家。他在1630年领乡荐,1640年中进士,历任丰城县令、礼部主事、员外郎、云南道御史等职,政绩卓著。明朝灭亡后,他自称柱下遗史,表达对故国的怀念。黄鹤仙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,还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,其作品收录于《东园草堂稿》。尽管关于他的籍贯和字号存在争议,但他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影响不可忽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