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希圣(1864-1905),湖南湘乡人,清末官员与诗人。他考中进士后任刑部主事,编纂《光绪会计录》和《律例损益议》,并协助张百熙管理学务。李希圣擅长七律诗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记录义和团运动的《庚子国变记》具有极高史料价值。他还建议创设图书馆,并在目录学方面有卓越贡献,其藏书印及题跋备受赞誉。他的作品和贡献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