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适之
[唐]唐代李适之详细介绍
李适之(694年-747年),原名李昌,字适之,祖籍陇西郡成纪县(今甘肃秦安)。他是唐朝宗室成员,唐太宗李世民之曾孙,恒山愍王李承乾之孙,郇国公李象之子。李适之在唐朝政治中担任要职,曾任宰相,同时也是一位诗人。
早年经历与仕途
李适之在神龙政变后,即唐中宗复位光复唐朝后进入仕途。神龙元年(705年),他被授为朝散大夫、尚衣奉御,后出任金州别驾。经按察使毕构推荐,迁湖州别驾,授右卫郎将,迁武陵太守,转唐州、通州、梓州刺史,再拜秦州都督、陕州刺史、河南尹。他在地方治理上宽和得体,深得人心。
功绩与晋升
开元二十四年(736年),唐玄宗鉴于谷水、洛水年年泛滥,耗费民力,遂命李适之修筑堤防。李适之动用内库钱财,修筑上阳、积翠、月陂三大堤防,成功抵御谷洛水患。唐玄宗大喜,为李适之勒石记功,并让永王李璘书写碑文,皇太子李瑛题写碑额,拜李适之为御史大夫。
开元二十七年(739年),李适之出任幽州大都督府长史,代理节度观察事务,立功边陲。他上疏皇帝,请求将祖父李承乾与父亲李象归葬于昭陵。唐玄宗追赠李承乾为恒山愍王,李象为会稽都督、郇国公,并追赠他的伯父李厥、兄长等人。不久,李适之又拜为刑部尚书,兼任亚相。
天宝元年(742年),左相牛仙客去世,李适之接任左相,兼任兵部尚书、弘文馆学士,授上柱国、光禄大夫,封渭源县开国公。
与李林甫的争权
李适之拜相后,与中书令李林甫争权。李林甫机敏权变,而李适之较为疏直,不擅长权谋。李林甫借机中伤李适之,使他渐渐失宠。天宝五载(746年),李适之被罢去相位,改授太子少保。同年七月,李林甫上奏弹劾李适之与韦坚结党营私,李适之被贬为宜春太守。
晚年与去世
天宝六载(747年),御史罗希奭奉李林甫之命,将韦坚、裴敦复、李邕等人害死于贬所。李适之在宜春郡听闻此事,惊惧之下,服毒自尽,时年五十四岁,葬于河南温泉里。
文学成就
李适之喜好饮酒,善饮一斗而不醉,与贺知章、汝阳王李琎、崔宗之、苏晋、李白、张旭、焦遂齐名,被时人称为“酒中八仙”。杜甫曾作《饮中八仙歌》,其中赞李适之道:“左相日兴费万钱,饮如长鲸吸百川,衔杯乐圣称避贤。”
《全唐诗》收录其诗作二首:《朝退》、《罢相作》。《全唐文》收录其文章四首:《祭岳渎得雨贺表》、《请宣付太子诸王词翰表》、《禁朝官称惨改乘服式奏》、《大唐蕲州龙兴寺故法现大禅师碑铭》。
家庭与后代
李适之的父亲是李象,官至怀州别驾,后追赠越州都督、郇国公。李适之有两个儿子:李霅曾任卫尉少卿,后贬为巴陵郡别驾;李季卿历任鄠县尉、中书舍人、通州别驾、京兆少尹、吏部侍郎、右散骑常侍。孙子李融,李季卿之子,官至渭州节度使。
李适之作为唐朝宗室的重要成员,以其治政宽和、文采横溢著称,尽管在与李林甫的斗争中败下阵来,但他的事迹和文学成就仍然被后人铭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