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(第七十九章)
老子
[周]老子
[周]《道德经》第七十九章,以其深邃的哲理与平和的语调,向我们揭示了处理人际关系与社会和谐的真谛。在这一章中,老子以“和大怨,必有馀怨,安可以为善?”开篇,寥寥数语,便直击要害。它告诉我们,强行调和大的怨恨,往往只是暂时平息了表面的风波,而内心深处的积怨并未真正消散,这样的做法,又怎能算是真正的善行呢?
老子接着提出了圣人的处世之道:“是以圣人执左契,不责于人。”在这里,“左契”象征着债权人的凭证,而圣人手握这份凭证,却不以此去苛求、责难他人。这是一种超然物外、宽以待人的境界,体现了圣人对于人性的深刻理解与宽容。他们明白,真正的智慧不在于强迫他人服从,而在于以身作则,用自身的德行去感化他人,使人心悦诚服。
“故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”一句,进一步阐述了德行的力量。“司契”意指掌管契约,这里比喻有德之人行事如同持有契约一般,公平公正,不越界、不强求;“司彻”则是指征税,暗喻无德之人常以权威或利益驱使他人,缺乏道德与情感的考量。老子借此对比,强调了有德之人行事自然、和谐,无德之人则易生纷扰,难以达到真正的和谐。
最后,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作为本章的点睛之笔,将老子的宇宙观与人生观紧密相连。天道,即宇宙间的自然法则,它并不偏袒任何一方,但它总是倾向于那些遵循自然规律、心怀善念的人。这里的“善人”,并非仅仅指行为上的善良,更是指内心达到了一定境界,能够顺应天道,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。老子借此告诉我们,只有当我们放下私欲,以宽广的胸怀和慈悲的心态去面对世界,才能赢得天道的青睐,实现个人的和谐与社会的安宁。
整章读来,仿佛一股清泉,洗涤心灵的尘埃,让人在纷扰的世事中寻得一份宁静与超脱。《道德经》第七十九章,以其独特的智慧,引导我们思考如何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保持一颗平和之心,如何在纷繁的社会中实践真正的善行,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。